点赞
评论
收藏
分享
当前位置:
【车险常识】车辆损失险的赔与不赔情况
张凯
原创 · 0浏览·2016-11-25 18:50[汽车之家 汽车金融]保险不是所有情况都会赔付,下面盘点了保险公司赔与不赔的情况:
●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情况
1、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,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,保险人负责赔偿:
① 碰撞、倾覆、坠落;
② 火灾、爆炸、自燃;
③ 外界物体坠落、倒塌;
④ 暴风、龙卷风;
⑤ 雷击、雹灾、暴雨、洪水、海啸;
⑥ 地陷、冰陷、崖崩、雪崩、泥石流、滑坡;
⑦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(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)。
2、发生保险事故时,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、合理的施救费用,由保险人承担,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。
●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,保险公司均不负责赔偿情况
1、 地震、战争、军事冲突、恐怖活动、暴乱、扣押、罚没、政府征用;
2、 竞赛、测试,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、养护期间;
3、 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;
4、 驾驶人员饮酒、吸食或注射毒品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;
5、 保险车辆肇事逃逸;
6、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;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; 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、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;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。
7、 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;
8、 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。
(如有变动,以保险公司条款为准)
文章标签
点赞
评论
收藏
分享
举报/纠错
扫码下载汽车之家App
© 2026 汽车之家 www.huanglqi.top
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00104号
京ICP备09113703号-1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: 0110553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公司名称: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400-868-5856
举报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京ICP备09113703号-1
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: 0110553
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
公司名称:北京车之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
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
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:400-868-5856
举报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