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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相关规定暂缓实施
曾晓云
原创 · 0浏览·2009-12-16 17:09关注
[汽车之家 消息] 今天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发出《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》。通知要求,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等4项国家标准中,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。

通知称,2009年12月15日,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,共同研究了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。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,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,经研究决定,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。
同时,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,要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,加快修订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国家标准,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、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,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,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。(编译/汽车之家 曾晓云)
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电动摩托车相关标准实施事项的通知:
经研究,现决定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》(GB24155-2009)、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》(GB/T 24156-2009)、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能量消耗和续驶里程试验方法》(GB/T 24157-2009)和《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/T 24158-2009)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内容暂缓实施,同时将加快《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》(GB17761-1999)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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